稱義和成聖
(Summary of C1-C7)
壹. 人的光景與神的應許:
伯25:2-6
神有治理之權,有威嚴可畏;他在高處施行和平。他的諸軍豈能數算?他的光亮一發,誰不蒙照呢? 這樣在神面前,人怎能稱義?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?在神眼前,月亮也無光亮,星宿也不清潔。何況如蟲的人,如蛆的世人呢!
但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〈約3:16 -17〉而認識你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〈約17:3〉。更何況神願意萬人得救、明白真道〈提前2:4〉,且用真理使我們成聖;而神的道就是真理。〈約17:17〉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緣故,自己分別為聖,叫我們也因真理成聖。〈約17:19〉。當我們穿上新人;而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就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〈弗:4:24〉。既穿上了新人。這新人就在知識上漸漸更新,正如造我們主的形像。〈西:3:10〉。
貳.神的作為:
創5:1 當神造人的日子,是照著自己的樣式造的 創5:3 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,生了一 個 兒子,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…
創3:21 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 創3:7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
給他們穿
.
新人 舊人
稱義
甦醒,承認,轉向 不義
得救 潔淨,光照,聯合 被擄
重生
死亡
成聖
污穢
信
稱義 → 彼前3: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。 ← 不義
得救 → 西1:13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 ← 被擄
重生 → 弗2:1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,他叫你們活過來。 ← 死亡
成聖 → 來:10:10 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 ← 污穢
參. 真實的經歷:
1. 重生,得救,稱義,成聖是一個救恩事實的四方面:
→ 從罪人轉變成為義人這一面來說,是稱義;
→ 從罪得赦免,脱離了罪的權势,審判和永刑這一面來說,是得救;
→ 從接受神的生命,作一個新造的人這一面來說, 是重生;
→ 從不潔的人轉變成為聖人,將自己分别為聖歸於神這一面來說,是成聖。
2. 地位與實際:
地位:已完成。是可以〝知道〞的。
這地位是不變的。例如〝遷〞到愛子國度就不會在〝遷〞回去。但是,惡者仍會攻擊〈約 15〉,而且〝己〞也在爭〈加5〉。這一部份就是〝實際〞的部份。
實際:施工中。是可以〝經歷〞的。
復活的能力是可以〝經歷〞的。
舊人→
新人
地位
實際
目的
不義
→
義的代替不義
→
稱義
禱告生活
( 來:4:16
)
內室生活 (太:6:6)
被擄 → 脫離…遷到… → 得救 爭戰生活 (約:15:19, 17:14-16 )
使徒生活
(約:
17:18 ) 事奉生活
死亡 → 死…活過來 → 重生 讀經生活 (彼前: 2:2 ) 出3:12
有能生活 (路:10:19) 路1:74-7
污穢 → 一次獻上 → 成聖 更新生活 (約: 17:17)
分別出來 獻祭生活 (羅:12:1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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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 行為
3. 目的:
出3:12 神說:「我必與你同在。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,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;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。」
路1:74-7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, 就可以終身在他面前,坦然無懼的用聖潔、公義事奉他。
<結論>
西:2:6-7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,就當遵他而行, 在他裡面生根建造,信心堅固,正如你們所領的
教訓,感謝的心也更增長了。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,3:10 穿上了新人。這新人在
知識上漸漸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。
詩125:3 惡人的杖不常落在義人的分上,免得義人伸手作惡。